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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可以是无偿合同也可以是有偿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可以约定利息,即为有偿合同;也可以不约定利息,即为无偿合同,主要由当事人协议确定。
要订立民间借款合同,合同中应当包括借款的种类,币种,数额,用途,利率等,且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合同的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等。
首先,民间借贷其实也是借款合同的一种。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区别于金融机构的放贷行为。而之所以有人认为民间借贷与借款合同有所区别,是因为一般而言民间借贷约定相对比较简单,例如一张借条,就一行字而已;一般金融机构的放贷合同都比较详细和规范,因而导致
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
一、何谓民间借贷合同民间借款合同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外的人为贷与人的借款合同,是非金融机构之间关于一方贷与另一方金钱或者其他消耗物的协议。民间借款合同与银行借贷合同相比,具有以下特征:1、贷与人为
民间借款,依规创立的居间合同是合理的。 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依规创立的合同书,开创立能起效。依规创立的合同书,对被告方具备法律法规约束。被告方理应依照承诺执行自身的责任,不可私自变动或是终止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区分订立合同的主体不同,生效的时间有所不同: 1、自然人(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起生效。 2、自然人与法人,或者法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
民间借贷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借款事项订立两份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其中“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
民间借贷只要与法律规定的条件相符合,即合法。 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行为,会受到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中,有约定要支付利息的,那么借款的利率必须要遵守规定。同时,民间借贷的利率,能适当的超过银行的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