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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基本程序 一、前期准备 (一)思想准备,企业内部决策。 (二)组织准备,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三)拟订股改方案或公司组建方案 二、准备设立公司的有关文件 (一)聘请中介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交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
1、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法定的最低限额以前是500万,但自实行公司认缴制后,我国已经取消注册公司最低资本限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这样是为了有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1、申请设立。发起人向其主管部门提交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 2、开立户目和认缴股款。发起人应在30日内凭商务单位颁发的批准证书到银行开立专用户目。发起人应自批准证书签发之日
流程如下: 一、公司拟定初步方案,与中国证监会初步沟通,获得大致认可; 二、公司召开董事会,公告定向增发预案,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三、若定向增发涉及国有资产,则所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结果需报国务院国资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如下的法定程序: 1、发起人依法对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予以认购; 2、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3、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委托依法设
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是2人以上200人以下。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 1、发起设立,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对公司实
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下列三种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1、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记名股票,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3、股东以直接交付的方式转让无记名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