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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减少注册资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
股东撤资即股东退出公司不再担任公司的股东,撤资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股权转让,即该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他人,另一种是公司收购,即的特定情形下,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在资金大幅度流失时可以进行投资公司更换股东。其更换股东是进行公司裁员进行另一方招聘。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
虽然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隐名股东,但是在司法界都倾向于承认隐名股东这一概念。我们可以理解为只要已进行实际出资并且有相关的内部协议约定股权比例或者权利义务的,一般都被认定为该公司的隐名股东。当然对于隐名股
股东投资后撤资可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
持股比例指的是出资额占到总的注册资本金的比例,它的计算公式如下 持股比例=出资额÷注册资本金 某公司原有注册金90万,现在某股东新出资10万元,则该股东持股比例为10÷(90+10)=10%
公司股东投资超过实收资本金部分可以转做留存收益入账,即留存收益=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还要去工商局申请公司增资,办理相应的手续。公司的股东资本金投入大于实收资本,可以作两种处理,一是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
投资入股公司的具体操作为: 1、通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者债转股; 2、通过受让已有股东的股权;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股东资格属于善意取得,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 3、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确认公司股东是否已经实缴出资: 1、核查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2、查验会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3、收取银行询证函、银行进账单。 股东出资的具体方式如下: 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
对于股东出资未到位其他股东可不可以起诉法律未有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对于出资不足的股东,足额出资股东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在公司不能提起追缴出资款的诉讼的情况下,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权起诉要求出资不足额的股东补足出资。出资不足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