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故意伤害罪侵犯了什么客体
故意伤害罪侵犯了什么客体

故意伤害罪侵犯了什么客体

2020-11-13 119
普法内容
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故意伤害罪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刑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故意杀人罪,侵犯的是他人的生命权。人的生命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刑法中生命起始的标志能说为胎儿脱离母体后,开始独立呼吸。生命的终止我国实践中以心脏停止跳动为标志。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心脏不可逆转地停止跳动,可以认定为

    2024-06-08 23
  • 浦东新区故意伤害罪客体要件
    浦东新区故意伤害罪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

    2024-05-13 20
  • 犯了故意伤害罪了犯罪分子立功是指什么意思?
    犯了故意伤害罪了犯罪分子立功是指什么意思?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对于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24-05-13 14
专业问答更多>>
  • 故意伤害罪的客体是什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

    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故意伤害罪 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

    2022-01-17 15,340
  • 侵犯诈骗罪的客体是什么意思?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

    2021-09-30 15,340
  • 故意犯罪故意伤害指什么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内函不同。 故意犯罪故意伤害故意犯罪是以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社会危害,但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而且这种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2022-07-02 15,340
  • 故意伤害罪属于复杂客体吗

    故意伤害罪并不属于复杂,克条是属于简单客体故意伤害罪的客体,指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利,因此如果故意伤害的是自己的身体,那么就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己以伤害自己的行为有损害了社会利益的时候,才会构成犯罪。

    2023-10-2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00:48
    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为伤害他人的身体。而故意杀人罪则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为违反刑法,剥夺他人的生命。这两者在责任形式上存在区别。故意伤害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即行为人对

    2,318 15,340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罚 00:52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判刑如下: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

    1,562 15,340
  •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01:02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损害,但犯罪对象不一定会受到损害。 2、犯罪客体决定了犯罪的性质,而犯罪对象不一定能够决定犯罪性质。 3、犯罪客体是构成任何犯罪的必要要件,但犯罪对象则不是构成任何犯罪

    335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