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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告拆迁办有时效,时效为六个月。当事人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诉讼请求,遭遇强拆超过二十年的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一、积极取证。二、及时报警求助。三、主动维权。当被拆迁人最初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时,便应当及时启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进行维权阻止强拆。
1、申请信息公开,要求政府国土规划部门公开政府征收土地的依据和强制拆迁的依据。 2、报警。如果被拆迁人遭遇暴力拆迁、非法拆迁,应当及时保全相关部门非法拆迁的证据并及时报警。 3、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
暴力强拆事件一直受到社会各方的广为关注,一方面暴力强拆对被拆迁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损害。另一方面对社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影响,容易引起群众对拆迁这项“利民工程”的恐慌,不利于城镇化建设的开展。
暴力强拆是违法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规定……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
所谓“违法强拆”是指没有强制执行法律批准文件的强制拆除行为。比如在房屋征收中,如果没有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属于典型的非法强拆。又如在违法建筑拆除中,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限期拆除决定书而直接拆除的,属于非
被拆迁人遭遇强制拆迁时,如果政府强制拆迁行为违法,被拆迁人应通过以下方式合法维护自身权益:1、申请信息公开,要求政府国土规划部门公开政府征收土地的依据和强制拆迁的依据。2、报警。如果被拆迁人遭遇暴力拆迁、非法拆迁,应当及时保全相关部门非法拆
对门面拆迁补偿不满意,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权: 1、听证: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发布并征求意见时,被拆迁人可以向有关征收部门申请听证,提出维权的意见; 2、对于评估报告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对于复核评估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
强制拆迁时要走的八个程序具体如下: 1、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3、决定书要载明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