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根据你咨询的构成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条件,《刑法修正案(六)》第3条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全文为:“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构成大型群众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判处刑罚,他们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好,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构成标准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该罪的犯罪主体是对发生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指大型群众活动策划者、组织者、举办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重大事故隐患的相关罪名,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 如果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
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有关单位的刑事责任: 1、导致1人以上发生死亡,或者造成3人以上重伤; 2、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达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根据《刑法》规定
重大事故会被定罪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