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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依据与开发商签署的购房意向书缴纳了定金,购房人在约定时间,不同意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话,购房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一般是缴纳的定金不予返还,如果是开发商违约,不同意将房屋出售给购房人,是应该按照收取的定金金额双倍返还给购房人
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够退还的,但是若符合下述情况,则可以退还: 1、若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2、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有关商品房销售之合法证件或者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
如果是购房者反悔,拒不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不退还定金。如果是开发商违约,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则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当然,如果有其它损失,还可能依据缔约过失责任承担其它责任的可能。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签订正式的《房屋转让合同》前,买卖双方会先签订一份《购房意向合同》,也就是俗称的居间协议。居间协议虽不比正式的《房屋转让合同》,但同样具备法律效应,尤其是签订该协议前,买家往往需要交
如果是定金,在开发商已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前提条件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签订正式的《房屋转让合同》前,买卖双方会先签订一份《购房意向合同》,也就是俗称的居间协议。居间协议虽不比正式的《房屋转让合同》,但同样具备法律效应,尤其是签订该协议前,买家往往需要交
开发商违反购房意向书的,那么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分析如下: 1、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法定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意向书一经
购房意向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所谓的购房意向书是指在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预约合同。房屋预约合同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签订之后可能出现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签订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反悔是算违约的,因为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双方应依约履行。在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的一种情况是卖家因为认为自己卖的价格低了从而反悔。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以选择不再购买房屋,要求卖家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