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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的要约失效

什么情形下的要约失效

2022-04-14 243
普法内容
要约失效的情形: 1、拒绝要约。收到要约后,通知要约人不同意与要约签订合同,拒绝要约。当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该要约将失去法律效力; 2、要约人撤销要约; 3、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内承诺。如果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则表明要约人规定了要约具有法律效力的期限。如果超过此期限,则不承诺。当然,要约的效力属于消除;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了实质性的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了实质性的变更,即反要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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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路祥律师 郑路祥律师

浙江宜景源律师事务所 | 联合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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