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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含中山市范围内)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 (二)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三)进行失业登记; (四)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职工失业
一、因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按照规定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二、领取失业保险,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是是指下列情况: 1、终
不可以。 第一,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这是最根本的。参保才有待遇,不参保没有待遇。这种情况尤其是要注意企业没有缴纳保险或者欠保的情况,一样是不能连续失业金的,我们只能通过投诉维权的方式,向劳动监察部门维权要求解决。
缴纳一年以上失业保险并符合其他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可领取失业金。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费: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不会,失业期间可以自己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只要在申请失业保险期间缴纳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就不会断,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员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就业不能领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
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
失业保险金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是指的国家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且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失去工作,在一定期间内,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要领取失业保险,必须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已经参加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和失业补助金不可以同时领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也不能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因缴费不满1年,或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由失业人员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费时间决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