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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房屋是属于被执行人唯一住房的,法院可以查封房屋,但不能拍卖,所以被执行人还可以居住。可以居住,但不能买卖、抵押。如果是其他的情况,不可以居住。现在查封一般只是在房管局办理查封登记。而且查封会在不同情况下进行,一般有立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无论系为债权人自身所负之个人债务抑或属于夫妻双方共负之共同债务,人民法院均不得强制执行仅供夫妻二人居住所需之唯一住房,唯有对该房产实施查封。不过,如若符合特定条件者,仍有可能启动执行程序。具体而言如下:如仅为夫妻
唯一住房,可以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因此,已经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即便是被
最高法:欠债者唯一住房,也可执行 2015年05月06日02:59现代快报0 分享 添加喜爱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到底能不能执行?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了《关于人
法院可以拍卖。拍卖根据本住房是否是本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如果执行标的系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抚养家
一般不会执行唯一住房。但是有例外情况,就是在申请人愿意帮被执行人租赁房屋或者预留5到8年租金。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符合以下三种情形,被执行
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房屋,超出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范围,也可以执行。虽然我国法律始终坚持生存权益高于债权的理念。以债务人的名义执行住房时,应当保证生活所需的住房。一般来说,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
丈夫欠债妻子名下的财产,不会被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在采取执行措施时,只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只判决丈夫承担责任的,在进行强制执行时,不会强制执行妻子名下的财产,只会对丈夫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强制执行丈夫的财产;对于夫妻共同债
老赖名下没有财产,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采取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扣押、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如果老赖确实无力偿还债务的,那么可以中止执行。在发现老赖名下留有财产时,那么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需要再次恢复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执行具体操作程序:1、先行控制。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2、通知共有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