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履行权利的说法对吗?
履行权利的说法对吗?

履行权利的说法对吗?

2021-12-22 27
普法内容
履行权利的说法不对,只能说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我国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既然享有权利,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1、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1)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人身权利(生命健康权、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家庭婚姻权利;受教育的权利;财产管理权、继承权、劳动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批评建议权;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2)公民履行的基本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劳动的义务;依法纳税的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各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保护祖国的义务;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首先,国家利益代表了公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维护了国家利益,公民个人利益、权利才能得到保障。 其次,国家利益要靠法制来维护,公民要自觉地维护国家利益,就必须在法制轨道上行使公民的权利,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才能维护国家利益。违反法律,不仅会损害国家利益,同时也会失去自己的权利。 3、公民在履行义务时,要以国家利益为重。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公民利益与国家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也会产生矛盾。 国家利益代表了公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公民个人利益往往又表现为局部利益,眼前利益。如果一定时期,国家政策向国家利益倾斜多了,照顾了公民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就会影响公民当前利益的满足。国家工作的安排、政策的制定要做到统筹兼顾。但作为公民个人要坚持以国家利益为重,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必要时,还应牺牲个人利益来保证国家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履行权利和义务的意义
    履行权利和义务的意义

    1、权利,简单地讲就是公民或法人依法享有的行为和享有的权益,这种行为和权益是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予以保障的。公民有权依法自己去实施某种行为,也有权去要求其他公民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去作或者不作某种行为,从而使本人得到一定的利益或者

    2020-03-26 1,492
  • 对行使撤销权的主体来说
    对行使撤销权的主体来说

    行使撤销权的主体是受损害方。例如合同中被欺诈、被胁迫的一方或者显失公平的合同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一方等。行使撤销权需要通过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来行使。

    2021-03-05 92
  • 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这种说法对吗?
    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这种说法对吗?

    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这种说法是对的。 物权与债权的区别如下: 1、含义不同,物权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债权是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要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2、权利性质不同,物权属于支配权

    2021-11-27 9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权可以转让吗 01:17
    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权可以转让吗

    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权,也可以进行转让。这种转让并不会免除股东的出资,而是在公司股权转让的同时,原股东的出资义务也转让给了新股东。新股东在受让股权后,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权,在

    1,265 15,340
  • 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吗 01:02
    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针对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和合同履行地的法院都享有管辖权。合同的履行地法院更容易收集证据,也更容易做出相应的保全措施。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合同履行地的,以约定的

    550 15,340
  • 什么是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01:16
    什么是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加倍计算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一个整体概念,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两部分。一般债务利息,是指在生效法律文书中,根据民法典等实体法规定所确定的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是指在

    2,371 15,340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周业恳律师 周业恳律师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98-5454-0090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