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怎么确定房屋是否设立居住权
怎么确定房屋是否设立居住权

怎么确定房屋是否设立居住权

2021-12-10 123
普法内容
在房屋买卖时,买家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确定该房屋是否有居住权。《民法典》规定,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的居住权是不成立的。房屋设立了居住权,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业主仍享有房屋的收益权和处分权,仍可对房屋进行出售、抵押。 但交易可能遇到障碍,因为即使是房屋能过户,但如果居住权合同约定的居住时间还在继续,仍需保障居住权人的权益。 所以购房者买房前应注意查询房屋是否登记了居住权,居住权期限是多久,避免纠纷。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是否有权再租赁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是否有权再租赁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没有权再租赁。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在居住权期间内一般是不能出租的。因为居住权的设立是指居住权人在设定的期限内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而该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原来的产权人,因此原来的产权人不能在居住权期限内再次出租该房屋,否则将会侵

    2023-05-17 47
  • 房屋居住权应该怎样设立
    房屋居住权应该怎样设立

    房屋居住权应该无偿设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2021-02-01 178
  •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能否出租给他人?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能否出租给他人?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能出租给他人,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

    2021-05-30 78
专业问答更多>>
  • 房屋居住权应该怎样设立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2023-03-10 15,340
  • 房屋买卖之后,设立居住权是否影响房屋的使用权?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转卖不影响居住权的行使。居住权是在房屋管理局(登记机关)登记的物权,不能转让或继承。 即便业主出售房屋,拥有居留权的业主也会有一段时间的居留权。新主人不能催人或租房。 因此,二手房购买

    2021-11-22 15,340
  • 买房的时候如何确定房屋是否有居住权

    买房的时候确定房屋是否有居住权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2023-10-12 15,340
  • 什么是居住权居住权如何设立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而按照居住权合同约定,对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除当事人直接另有约定的,居住权一般无偿设立。此外,设立居住权应当申请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2023-04-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房屋居住权怎么办理 01:15
    房屋居住权怎么办理

    房屋居住权的办理方式如下: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

    10,333 15,340
  • 什么是房屋永久居住权 01:06
    什么是房屋永久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并不存在“房屋永久居住权”一说,《民法典》在第14章只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是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物权属性。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且具有

    20,541 15,340
  • 设定居住权什么意思 00:59
    设定居住权什么意思

    设定居住证的意思: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房子设有居住权,是指房主根据遗嘱或者遗赠将居住权给其他人,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例如,某人在遗嘱中写明,其住宅由他的儿子继承,但应当让服务多年的保姆居住

    3,510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