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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情况下土地使用权不用摊销。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1。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计入无形资产科目。2。入帐后,自当月起,根据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年限(一般为70年,你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规定的使用起
土地使用权公摊是指能够长期性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依据其使用年限每年分摊购置成本的会计处理方法,类似于固定资产折旧。土地使用权公摊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减少当期利润,但不影响经营性现金流。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分情
一般按十年摊销,从入账的当月即要摊 那么600000/120个月,每月摊5000元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5000贷无形资产(老准则)/累计摊销(新准则)5000 文件支持:《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应“无形资产”科目核算。按照《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
从税收的角度,厂区的绿化费用可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假如企业选择按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摊销也是可以的,目前政策尚未没有明确摊销几年,可以根据企业的受益期来摊销。
土地使用权划拨,主要指的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人缴纳补偿金或者安置费等之后,将该土地交给其使用,或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人使用的一种行为。通过划拨的形式,所得的土地使用权,除了行政法规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一般
土地摊销开始时间及摊销期限不得少于十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在协议、合同中规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该使用年限分期摊销;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是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得少于十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公民个人或者组织只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将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通过一定的方式让与他人,转让后原权利人不再享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