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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撤销民法典关于赠与的公证

如何撤销民法典关于赠与的公证

2021-04-09 137
普法内容
《民法典》规定公证过的赠与合同只能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法定可撤销赠与合同的情形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撤销;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撤销;法定其他可撤销情形等。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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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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