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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胁迫的赠与合同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撤销。因为受胁迫情形属于法定可撤销合同的范围。法定可撤销合同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
胁迫签订合同是撤销。 撤销合同的条件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订立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 4、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 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1、可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指行为人
因为受到欺诈胁迫而签订的合同,撤销期间为一年。当事人被欺诈的,期间自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欺诈之日起计算;当事人被胁迫的,期间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都是计算一年。如果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将消灭。
1、当事人间协商解除(撤销)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当事人达成一致即可解除合同。 2、受损害人向法院请求撤销受胁迫签订合同有时间限制。受损害人必须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合同事由之日起一
胁迫签订合同是撤销。撤销合同的条件如下: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订立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4、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可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指行为人因对合同的重要
1、当事人间协商解除(撤销)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当事人达成一致即可解除合同。 2、受损害人向法院请求撤销受胁迫签订合同有时间限制。受损害人必须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合同事由之日起一
受胁迫签的合同,受害方是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的,但是撤销权的行使有一年的期间,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话,撤销权消灭。 受胁迫签的合同,受损害一方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
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不是可撤销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504条规定,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非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该项代表行为发生法律效力。换句话说,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对法人能够发生效力。这主要因为,设立法
可以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但是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
长期合同在法律中,正确表述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有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同,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约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并不意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不能解除的,虽然这种合同没有一个准确的终止时间,但是当出现法定情形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