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地役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地役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地役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2021-01-09 140
普法内容
地役权成立要件如下: 首先,要有两块土地,即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同时存在,这是地役权成立的前提; 其次,必须是为了给利用自己的土地提供便利,也就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 第三,必须是使用他人的土地; 第四,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必须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一起转移,不能与需役地分离而转让,也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成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八十条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二条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第三百八十三条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设立地役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设立地役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首先要有两块土地,即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同时存在,这是地役权成立的前提 2、必须是为了给利用自己的土地提供便利,也就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 3、必须是使用他人的土地 4、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必须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一起转移,不能与

    2024-06-30 9
  • 地役权的权利的成立
    地役权的权利的成立

    地役权的权利性质是用益物权。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予以登记。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地役权就

    2021-02-28 114
  • 自首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立功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自首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立功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一、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自愿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接受审判的行为。 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分子投案后,只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能足以证明其悔罪服法,如实

    2020-05-13 172
专业问答更多>>
  • 1什么是地役权设立, 设立地役权的形式有哪些, 地役权的效力是怎样的?

    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

    2022-04-01 15,340
  • 犯罪的预备地的成立条件有哪些,构成要件是哪些?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

    2023-04-05 15,340
  • 合同成立的地点在哪里,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一、合同成立的地点在哪里合同成立的地点,指完成合同订立程序的地点。合同成立的时间关系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发生,合同成立的地点关系到案件的管辖(当事人可以约定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法规

    2022-10-26 15,340
  • 强奸罪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强奸罪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对象是女性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是否决定性行为的合法权利; 2、客观要件是罪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违法手段,迫使女性与之发生性关系; 3、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有刑事责任的男性;

    2021-11-1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集团公司成立条件主要有哪些 01:06
    集团公司成立条件主要有哪些

    集团公司成立条件主要有以下四点: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4、集团成员单位

    392 15,340
  • 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01:08
    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分公司,主要是指在资金、业务以及人事等各方面受总公司管辖,但又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原则上,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和经济上分公司没有独立性,并且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它仅仅是总公司的一个附属机构。 根据《公司法》相关的规定,公

    3,625 15,340
  • 侵犯著作权的成立要件包括哪些 01:09
    侵犯著作权的成立要件包括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要件有以下三个:1、有侵犯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或邻接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2、行为具有违法性。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是一种违反法

    986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