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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母亲有居住权,属于母亲自己的合法权益。想解除母亲在房产的居住权,需要母亲和房产所有者签订放弃居住权的协议后,最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
1、以被继承人最后意思表示为准,此当无异议。因为遗嘱并非合同行为,而是无相对人的单方意思表示行为,立遗嘱人通过变更、撤销遗嘱来改变自己的财产处分方式并不受他人限制,也基本上不存在因为遗嘱变更撤销而产生的信赖损害赔偿问题。从证据法的角度来说,
经过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母亲有居住权,属于母亲自己的合法权益。想解除母亲在房产的居住权,需要母亲和房产所有者签订放弃居住权的协议后,最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三条
遗嘱公证的母亲有居住权,必须先与母亲协商解除居住权;因为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对他人的房屋享有占有和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居住需要。
经过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母亲有居住权,属于母亲自己的合法权益。想解除母亲在房产的居住权,需要母亲和房产所有者签订放弃居住权的协议后,最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三条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
办理遗嘱公证的流程如下:1、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申请,并填写好申请表。这里所说的“公证机构”,既可以是立遗嘱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也可以是其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2、申请的同时,立遗嘱人应当提交其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遗嘱原件及
当事人对公证遗嘱的真实性或者内容具有争议的话,可以采取申请复查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具体来说,分为以下两种解决纠纷的途径。首先,如果当事人认为公证遗嘱错误的话,就可以就公证书申请复查。对复查不满意的话,还可以向公证协会,提
父亲的遗嘱没有公证,若是符合法定的遗嘱要件,父亲留下的遗嘱仍然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订立遗嘱的方式不同,遗嘱可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打印遗嘱和公证遗嘱。上述的几种遗嘱,都具备法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