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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审理夫妻共有财产分割问题时,应当遵循以下的原则: (1)男女平等。法院所判决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根据该法第17条的规定,基本上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平等的处理权,由此
因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而产生的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问题的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
未领证,共同生活了,根据民法典应该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农村的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数额。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
当然是可以的呀,不过需要有证据证明才可以,否则是不行的,具体有需要的话,咱们见面具体沟通,我们具体给你看看。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
登记之后双方未共同生活,离婚的时候财产怎么分割的问题,需要按照财产的性质来作出判断。首先,如果双方仅仅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没有共同生活的话,这时候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在离婚的时候,请求收受彩礼一方返还相应的彩礼。其次,对于能够被认定为夫妻
首先,没有依法领取结婚证而一起生活的,并不属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而属于同居关系。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当事人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首先可以依照双方的约定处理,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同居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当事人双方可以自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具体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共同生活债务主要包括: 1、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 2、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