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发行股票条件是什么
发行股票条件是什么

发行股票条件是什么

2023-04-20 319
普法内容
发行股票的条件: 1、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且运行良好; 2、公司能持续经营; 3、近三年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无经济犯罪; 5、其他条件。 股票发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过程。新股票一经发行,经中间人或迳自进入应募人之手,应募人认购,持有股票,即成为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股票发行和承销机构还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股票发行和承销机构还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股票发行和承销机构应该具备《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

    2020-11-28 141
  • 股份发行的条件包括什么
    股份发行的条件包括什么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而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时应当做到: 其一,当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就有关股份发行的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其中,包括公告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等。 其二,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

    2024-05-09 14
  • 什么是员工发票报销条件
    什么是员工发票报销条件

    员工发票报销条件:发票上要有加盖好的发票专用章;报销的费用和取得的发票(发票联),需和实际发生的费用相符;发票日期不能和报销时间相差太久,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

    2020-04-24 19
专业问答更多>>
  • 公司发行股票公司要发行股票的条件?

    1.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生产经营合法; 3.3年内主营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没有重大变化; 4.股

    2022-11-30 15,340
  • 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发行股票?

    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 1、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3、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

    2023-02-18 15,340
  •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应具备哪些条件,发行股票应符合哪些发行条件

    股票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票以筹集资本的过程。 发行股票的条件有几种情况下的发行,下面是其中的两种,你可以了解一下: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而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发行

    2022-03-08 15,340
  • 欺诈发行股票罪并发行股票罪构成要件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与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界限在于主体的不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企业;而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

    2023-01-3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股票上市的条件 01:19
    股票上市的条件

    一般我们所说的股票上市,指的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即IPO。公司股票上市的条件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进行规定,具体包括:1、发行人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有限责任公司经过股份制改革,改制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从

    2,363 15,340
  • 股权质押生效条件是什么 01:16
    股权质押生效条件是什么

    股权质押又可以被称为“股权质权”,主要指的是出质人以自己所拥有的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所设立的一种质押。 股权质押生效条件为: 1、出质人和质权人之间应该签订书面形式的合同。此外对于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必须要明确地指出。这是为了防止质权人趁

    1,615 15,340
  • 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是什么 01:19
    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一年召开一次,但是若是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事由,应当召开临时的股东大会。法定事由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3,900 15,340
公司法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胡素卫律师 胡素卫律师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损害赔偿
咨询律师
138-1190-4045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