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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认缴后,如果到期未完成当时约定的认缴数额,会造成的后果: 1、如果股东不能缴纳,则对其他股东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有人向公司主张债权,未能及时出资的股东对于未出资的部分承担清偿或赔偿责任。 股东认缴出资额是指在公司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认缴制度下股东履行了出资责任的,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出资不实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认缴期限未满的,股东不视为未履行出资责任,所以一般不承担债务,但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认缴期限未满,也要承担债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意:此处的三分之二不是指股东人数,而是指代表的表决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认缴制度下股东履行了出资责任的,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出资不实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
视具体情况而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资期限未届满的,股东不属于出资违约,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视为未履行出资,要承担责任。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
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应承担债务。《公司法解释(二)》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未缴纳的出资应当作为清算财产。股东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未缴纳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资两合性质,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作太多的限定,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来说,我国《公司法》将其规定为由公司章程决定。虽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由章程决定,但《公司法》明确了未在规定期限内出资的股东责任。具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股东未出资不足的话,需要承担一定的对外责任。具体来说,在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股东应该按照注册资本的要求补足出资,以清偿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以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