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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的婚假为3天或10天。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所以未晚婚军人婚假为3天,晚婚军人婚假为3+70天。
无论是地方还是部队,没有“二胎休假政策”。 夫妻双方都是部队的,生育二胎,产假为国家规定的98天,生育延长假和配偶陪护假则按部队的经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规定执行。 如果男方是部队的,女方的生育延长假则按所在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第四条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第
军人陪产假有15天。《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规定,女性军人、女性机业单位员工、女文职员、女非现役公务员符合晚育规定,生第一个孩子时,除按规定享受98天产假外,还增加了90天产假。增加产假
军人陪伴产假的条件是妻子生孩子,男性是军人,夫妇住在异地,享受探亲假,女性生孩子时给予护理假15天。《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女性军人、女性机关事业单位的员工、女性文职人员、女性非现役公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 1、直系亲属离世可以享受三天的丧假,直系亲属系父母、配偶、子女; 2、祖父母离世,如父亲属于独生子的,可以享受三天丧假;如父亲不是独生子则享受一天丧假;
陪产假在《劳动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一般都规定于各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其性质为各地政府发布的地方法规,以北京市为例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
首先,如果配偶是军人,这就是婚姻法规定的军婚。与普通人离婚不同,同军人离婚,需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特殊要求。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如果是非军人一方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必须获得军人本人的同意。如果军人本人不同意,就不能擅自解除婚姻关系
产假,指的是在职的女性劳动者在其生产前后可享受的休假待遇,一般是从分娩前的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可延长至四个月;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相关规定,女性劳动者生育可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如有难产的,应该增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的以下九项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