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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责任是连带的。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不以雇主是否具备建设施工合同的承包人资格为要件。法律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此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与
违法分包人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筑法》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
工程违法分包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其法律后果如下: 1、行政责任: (1)施工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非法分包工程的法律责任是:由相关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并且应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
1、工程承包人违反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对因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
包工头无资质所承担的责任,有以下这些: 1、包工头无资质建房的,要承担出现工程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 2、承包人欠付工程款,对实际施工人承担直接赔偿责任; 3、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
工程监理单位须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有4种,分别为: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未依照法律、法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8条。该条文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