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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谈判没谈拢怎么赔偿

拆迁谈判没谈拢怎么赔偿

2024-05-01 19
普法内容
若在补偿方案所设定的签约期限内,供需双方未能达成合理的补偿协议,鉴于此情况,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将依法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补偿决定。对于被征收人确实无法认同并接受的情形,主管部门应当坚决停止对其房屋的拆除工作。现如今,强行拆迁已经被法律明确禁止,如果双方协商无果,征收部门便有权放弃此次拆迁行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n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n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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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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