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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离婚土地确权有哪些相关规定

农村离婚土地确权有哪些相关规定

2020-11-12 115
普法内容
离婚对于农村土地确权的规定是:离婚后离开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以及离婚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土地应确权为原承包人本人。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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