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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
尽量提前一个月,过期后再申办就很麻烦。居住证自签发之日起须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等,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时。 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办理暂住证提交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
居住证办理条件: 1、在津居住半年以上且拟继续居住的境内来津人员,应当依照《天津市实施细则》申领; 2、未满16周岁、在津就学或从事流动性作业的境内来津人员,根据需要,可以《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实施细则》
不需要:办理居住证(已经替换暂住证)需要的资料,当事人可以参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第9条的规定执行。《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
尽量提前一个月,过期后再申办就很麻烦。居住证自签发之日起须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等,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
以下这些人需要申报暂住登记,申领上海市《暂住证》1、暂住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携带户主户口簿携同暂住人到上海市公安派出所(警察署)申领暂住证;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
办理暂住证的,需要由本人到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申领。具体办理材料有: 1、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2、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
首先,暂住证现在已经停办,居住证代替了暂住证。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本或者原籍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办理人的居住时间证明,应当是已满六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者《暂住证》、办理人的合法稳定
暂住证,又可成为“居住证”。 暂住证的办理流程为: 1、申请人需准备好个人的相关资料,例如本人身份证件、户口本或者租房协议、房产证明的复印件等资料; 2、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由相关人员带领至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办理; 如果是暂住在居民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