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什么?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什么?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什么?

2020-03-08 203
普法内容
下列劳动是女职工禁忌从事的:矿山井下作业;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是劳动争议,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哪些?
    什么是劳动争议,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哪些?

    一、什么是劳动争议根据国务院1993年7月6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下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企业与职工之间劳动争议,属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

    2024-06-16 20
  • 女工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女工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一、女职工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怀孕后,由于机体上发生很大的变化,增加了身体各系统的负担。在此期间,胚胎对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影响非常敏感,因此,怀孕期防止X线照射,噪声等的侵袭引起胎儿生长迟缓、智力缺陷和发育畸形,是女职工劳动保护最为重要的

    2024-07-10 42
  • 女职工劳动禁忌范围的规定是什么,怎么规定
    女职工劳动禁忌范围的规定是什么,怎么规定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 1、矿山井下作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3、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除此之外,在三期也有一些禁忌从事的

    2024-05-17 18
专业问答更多>>
  •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

    2022-10-29 15,340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什么?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范围是什么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为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2年4月28日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2022-04-09 15,340
  •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哪些?怀孕期间可以从事的工作有哪些?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1990年1月18日劳动部发布)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

    2022-02-27 15,340
  • 什么是未成年禁忌劳动范围?

    未成年工作为未成年人,是我国法律的特殊保护对象,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我国《劳动法》对未成年工给予了特殊的劳动保护,并对其劳动范围加以了限定:要求未成年工不得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

    2022-11-0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缓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00:53
    缓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缓刑的适用范围有以下两点: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

    767 15,340
  • 什么经营范围可以开劳务费 01:04
    什么经营范围可以开劳务费

    以下经营范围可以开劳务费: 1、专业承包、劳务分包; 2、劳务服务、经济信息咨询; 3、商务咨询、投资咨询; 4、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钢材的销售; 5、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6、货物的装卸、搬运服务; 7、清洁服务; 8、家政服务等

    12,950 15,340
  • 什么是刑法的时间适用范围 01:02
    什么是刑法的时间适用范围

    刑法的时间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了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刑法的溯及力三个方面: 首先是刑法的生效时间,意思是刑法从什么时间起具有法律效力,主要有两种确定方式,一种是从公布之日起生效;另一种是公布之后,确定某一具体时间点开始生效; 第二是刑

    599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