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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什么?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什么?

2020-03-08 200
普法内容
下列劳动是女职工禁忌从事的:矿山井下作业;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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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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