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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未休年假的,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追溯三年。休假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考虑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一般在当年度安排,最多跨一个年度安排,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超过时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会驳回申请。 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可以。《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
一、主动离职年假未休可以申请赔偿吗 1、主动离职年假未休可以申请赔偿。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1)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没有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3)没有
用人单位未安排休年休假,可以主张最后3年未休年休假补偿。 按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年休假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考虑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一般在当年
用人单位未安排休年休假,可以主张最后3年未休年休假补偿。 按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年休假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考虑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一般在当年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8年1月1日实施后,职工每年享受一定天数的带薪年休假是法律赋予职工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予以保障 一般来说,带薪年休假的仲裁时效,即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
年休假,指的是员工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既可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 根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的有关规定,在职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但不满10年的,其年休假为5天;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享有10天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20年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
如果是支付补偿金,那么未满一年辞退员工补偿的标准是一个月工资或者半个月工资。如果是支付赔偿金,那么未满一年辞退员工赔偿的标准是一个月工资或者二个月工资。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