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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行为人有抢注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则当事人进行维权的方式包括: 1、如果仍处于初审阶段,即尚未注册成功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 2、如果已经被抢注的,企业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4年修订) 第五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
商标注册中的反不正当竞争存在的情况: 一、以他人的姓名、企业名称或商号作为商标注册。 二、袭用知名、著名、驰名商品商标造成消费者误信。 三、外国著名商标的保护问题。 四、将老字号、老招牌作为商标注册。
抢注商标维权的方式有提出异议、申请宣告无效、提起诉讼等。
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1、假冒行为。 2、引人误解虚假宣传行为。 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4、商业诋毁行为。 5、以不正当利益进行交易的行为。 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7、低于成本价的销售行为。 8、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针对我国目前存在的严重部门垄断和地区封锁以及其他限制竞争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亦作了相应的禁止和制裁的规定。如政府利用行政权力限制商品流通,限制正当竞争的行为;公用企业或其他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在我国由于商标权的取得实行注册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但是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在先权利,也不得是抢注他人已经在先使用并且
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的认定,具体如下: 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 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 3、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4、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恶意抢注商
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界定有以下几点: 1、看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 2、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 3、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 通过这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