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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没有权利要父母的拆迁房。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房屋征收部门要给予被征收人经济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产权转移和货币补偿两种。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给予被征收人的,即房屋是属于父母的,征收补偿给父母,女儿是没有权分的。父母对成年子女无任何法定义
父母拆房女儿没有份,除非该房子是属于女儿所有的,女儿才有份。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作为子女无论财产是什么形式的,都没有份,因为女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
1、由于拆迁人给予房屋承租人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房屋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共有。故你现在居住的房屋,如果你具备同住人身份则归你外婆和你共有。 2、其次该男孩是否有权主张此房屋的共有权,同样应当考察其是否
1,你父亲无权私自拆除你母亲的房产。即便房子20多年了一直没住,现房子仍然还属于你母亲的,占用的地仍然还可继续使用,即便你母亲的户口已迁出房屋所属村子。 2,目前你母亲是因房产所有权,才取得房产范围内
如果门面要写女儿名字:您关心的应该不是“继承”问题,而是如果他们离婚女婿是否能分一半的问题?如果是: (1)如果有证据证明房子是您女儿的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女婿不能分;(2)如果无法证明是您女儿的个人财
需要给你一定的补偿的,建议你找你们村委协商,协商不成的话是可以起诉解决的,希望帮到你
女儿能继承父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法定继承中,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作为被继承人的女儿,与被继承人的儿子享有
父母的财产,子女当然有份。根据我国继承法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子女是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父母的配偶、以及父母的父母,共同享有法定继承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子女能够享有父母财产的情况,针对的是父母去世之后。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在世的时
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首先,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大于遗嘱,而遗嘱的效力又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被继承人生前如果留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在其去世后,应当最先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也就是说,父母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