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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可通过积极协商以寻求解决方案,并相应地签订补充协议。 2.若双方无法就补充协议达成共识,则可采取法律途径进行起诉,请求法院基于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或交易的通常做法来确定相关事宜。在此情况下,如果仍然无法确定解决办法,那么请依据在订立合同
1、在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风险的确定和分担原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4.1.9条文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
按合同的结算条款对已经完成的部分进行结算,如果有包干的措施费,比如外脚手架使用费,可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
发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另1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受损方按合同约定提出索赔,索赔金额按合同约定支付。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 签订合同之日 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二至五天 65%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30% 竣工验收 当天
法律分析 对于工程的价款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可以依据当年工程定额文件进行结算,或者依照相关规定与文件协商结算处理;双方对工程价款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文件协商。当事人无法协商解决合同成本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工
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按月定期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按月定期结算是指每月由施工企业提出已完成工程月报表,连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建设单位签证,交建设银行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方法。分段结算是指以单项工程为对象,按施正进度将其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以及第62条的规定,对于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情况,双方当事人首先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换句话说,就算双方事先约定不明确,也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就合同的履行期限问题达成新的约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
干活工程款要不到的,可通过协商、诉讼、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途径索要款项。具体解决方法如下: 1、可以通过书面致函或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的形式催要工程款,如果通过协商、催收函等途径仍拒不支付的,我们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建设工程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