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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约定利息不明是可以视为没有利息的;但前提也要确定双方没有达成补充的协议;对于利息没有约定的同样也是不用支付借款的利息,如果有约定的话也是不能超过法律所规定的利率。 【温馨提示】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
借款合同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法律是并没有进行太多干涉的。而在约定借款合同利息的时候,也是完全由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但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不需支付。 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因此,对借款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人不需要再支付利息。
1、借款中没有约定利息的则借款人不需要支付利息,因为自然人之间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的,则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要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
《民法典》规定了许多借款合同专章,其中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的规定确定。贷款期限不满一年的,返还贷款时应
口头约定约定有利息也可以,但要能提供证据,在场人员出具证言并出庭;如果对方不承认约定有利息,且你不能证明存在约定利息的情形,则法院不会支持。如果约定的利息高于银行四倍的按银行四倍计算,对于超出部分法院
1、《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
好朋友之间的借款,如果双方事先没有约定利息的话,根据法律规定视作双方是无息借贷。换句话说,如果双方事先没有在借贷合同中约定利息,出借人就不能主张对方支付利息。这主要根据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台的司法解释第25条的规定。
民间借贷合同当中,当事人双方在借款合同中对于借款利息没有约定的,当事人不能主张利息。但是,如果是对于利息的约定不明确的,则当事人双方还可以通过补充协议进行明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再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还款一般视为先还利息。首先,根据交易习惯可知,先还利息、再还本金是一般的借款合同的交易习惯。合同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没有办法确定的事项,可以根据交易习惯来进行确认。因此,根据交易习惯,借款人还款一般视为先还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