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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时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

起诉时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

2020-12-16 156
普法内容
现在的生活已经离不开各种社交软件,如果因为纠纷闹到法院,聊天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规定,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可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 但这些作为证据应该注意:是否能证明借款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一起,形成证据链,共同证明借款事实;注意证据的形成形式、收集方式和固化方式。
《民事诉讼法》第63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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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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