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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不产生法律效力的情况分别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况;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况;法定其他情况。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如下: (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4)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5)无民事行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如下: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2)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格式条款无效; (3)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格式条款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财产损失的;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
格式条款有效的情形是在遵循公平原则的情况下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到该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一、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从合同。在我国有的学者称之为标准合同,有的则称之为附从合同者或定式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其称之为格式合同。在一般的概
一、格式条款是指什么格式条款是指由当事人一方未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约而预先拟定,未与对方协商,并不允许对方当事人对其内容作变更得合同条款。其特征有: 1、格式条款一般是由居于优势地位得一方制定的,所谓优势
合同的格式条款主要具有下面几点弊端: 第一,在一定程度上讲,格式条款的订立违背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因为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合同相对人并不参与进合同条款的制定过程,因此没有办法就合同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协商,无法表达个人意愿,在一定程度上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条款与普通条款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比如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可以明确分配风险、增进交易安全,便于国家宏观调控等等,但同时其自身也存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无效婚姻有以下种形式: 1、重婚,主要是针对在有配偶者的情况下,还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以夫妻的名义进行同居共同生活的违法行为; 2、具有法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主要是针对婚姻双方当事人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