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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人对已有子女是否还能收养孤儿有疑问,我觉得是可以的,有了孩子,如果自己还有另外一份力可以养好另一个孩子的话,可以尽一尽自己的社会责任,多去照顾一个孩子,不仅仅可以收获另一份亲情,也会让自己的社会价值得到升华。自己其实真的去想一想,这真
收养孩子是要符合《民法典》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收养孩子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无子女;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 家庭作为收养人,除了要满足以上的这些条件以外,还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收养
在已有一个子女的情况下,再收养一个是可以的。如果收养人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的条件就可以再收养一个孩子。
夫妻已有子女收养其他孩子是可以的。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
夫妻已有子女收养其他孩子是可以的。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
根据《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生育第二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只有一名子女,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是可以的,但是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一)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二)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三)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
一方再婚并不是能够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双方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已经确定,不能够再随意的变更。随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容易对孩子造成不利的影响。女方有再婚的行为,并不是说就一定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女方再婚后对孩子有虐待的行为,或者是女
女方即使经济条件较差,也有权争取子女的抚养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是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父方直接抚养: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能力
女方经常打骂孩子,那么女方在争取抚养权上是非常不利的。对孩子有打骂这些暴力的行为,不仅仅会对孩子的身体造成伤害,还会给孩子的心理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这会影响孩子性格的形成,会对孩子今后的人生都产生不利的影响。显然不利于孩子的身心成长。同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