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就是经济补偿的基数。所谓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两者是可以同时使用的,也就是在劳动者并无任何过错的;然而公司解雇的,代通知金需要补偿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而代通知金按照上个月的工资计算赔偿的。
要的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1年9月10日对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又重新作了明确规定(财税2001157号): 2.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1、做导购被辞退不丢人,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如果单位解除劳
被辞退的话要看辞退原因,是你个人原因还是用人单位提出,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那么补偿金要在你离职之后一月内打到卡里,你可以和人事部门沟通,沟通无果可以仲裁。
无故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
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最高赔偿不可超过12年,即不可高于144个月,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其中工作每满1年需向员工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对于满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则按照1年计算;针对未满6个月的,则统
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具体如下: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
两者的支付条件不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一般包括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执行裁员、双方共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合同到期是否重新签订的情况。而赔偿金是用人单位一方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约,也可以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