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首先明确的说明一点,学校老师,无论是初中的还是高中的,都没有权利开除学生,但学校教务处是有权利依据法律和校规开除学生的。但作为学校,他也深知开除一名学生对学生的一生都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会让孩子的身心蒙上巨大的阴影,不到忍无可忍,学校都不
学校是事业单位,根据行政处罚法的上述规定,不享有行政处罚权,无权对学生进行罚款。如有被罚款现象,被罚者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
1.男方已经付给女方的赔偿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违反自愿原则,可认定男方自愿付给女方.至于另一半,由于没有履行,可以违反自愿为由不再履行. 2.男方受到的处分是不是合理,要看学校内部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了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的行为,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维权。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经济补
养父母如果自己就放弃了,是违背法律的,作为亲生父母,或是孩子本人,可以起诉法院,要求他们尽到抚养的责任,如果他们要放弃,那也是要经过法律程序之后,才是可以的。如果经过法律程序,养父母已经放弃了抚养权,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未成年人在学生受伤,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1、在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须证明教育机构具有过错,否则教育机构不承担责任。2、该人身损害是因教育机构内部的人员(老师
学校没有权查学生的病历。患者的病历,是个人的隐私,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学校和医院的作法,侵犯了隐私权。隐私权的主体不包括死者。隐私权是一种个人利益,自然人死亡后,个人利益会随着本身的物质载体死亡而消亡,但是对死者生前利益的侵害,可能会对死者的
教师的权利有以下这些,具体如下: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
学校不可以删除学生学籍。 如果是高中生,擅自离校,学校通过信函等方式督促其返校,即使未果,学校也无权删除学籍。 如果删除学籍属于违规操作,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