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应该怎么惩处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应该怎么惩处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应该怎么惩处

2024-06-05 14
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构成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

    2020-09-30 102
  • 国家有价证券变造罪是怎么判的
    国家有价证券变造罪是怎么判的

    国家有价证券变造罪判刑如下: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

    2022-04-14 314
  •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处罚规定?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处罚规定?

    对于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既遂的犯罪分子,应当适用的处罚规定为: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

    2020-12-21 108
专业问答更多>>
  •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和变造证券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

    2022-05-23 15,340
  • 什么是伪造证券罪和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1)犯罪客体不同。前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而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侵害的仅仅是国家有价证券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不同。前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主要是使用伪造、变造的有价证

    2023-10-04 15,340
  •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如何认定: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构成要素: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 3、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 4、本罪客观表现为伪造国库券或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

    2021-12-21 15,340
  • 如何对伪造或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的行为进行惩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2024-12-1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立案标准 00:57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的规定,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一个罪名是选择性罪名,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上述方式的其中之一,或者涉及其中一个对象的,都会构成这一罪名

    1,122 15,340
  • 伪造变造的区别 01:29
    伪造变造的区别

    伪造货币罪是指,没有货币发行权的人,非法制造外观上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是货币的假货币,妨害货币的公共信用的行为。变造货币是指,没有货币制作、发行权的人对真正的货币进行各种方式的加工,使其改变成面额、含量不同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变造是对真

    3,232 15,340
  •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能取保吗 01:14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能取保吗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若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缴纳完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是提出了相应的保证人之后,保证自己能够随传随到的情况之下,司法机关对其暂时解除羁押

    1,084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