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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子女购置的房子,如果登记在子女名下,一般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归子女所有。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
如果父母买房时,说明了是赠与女儿个人的,或者是在女儿婚前赠与的,那房子就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女儿去世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配房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分配房产。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
父母掏钱为子女买房,如果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那就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算是将房产赠与夫妻双方。
婚后父母买的房子,应当根据双方父母出资情况与登记情况综合认定房产的物权归属。 第 一、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
夫妻有约定,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看房屋是看样购买来的,如果是一方的钱,一方购买的且是自己的名字办理房产证,是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如果是双方的钱双方购买则是共同财产,双方所有,离婚由双方协商,协商不
2、你父母出的钱如属赠与,没有说明的,也属夫妻共有财产;如属借款,就是共同债务,应该共同偿还。 3、孩子判给你的可能性大。因为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不管通过赠与还是交易的方式将父亲名下的产权份额转移到女方名下,女方获得相应产权份额的时间均是在婚后,而婚后取得财产一般未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女方名下的产权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在婚前给予房屋的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如果该项房产登记在贷款人名下的,离婚房子归父母付给首付的那一方所有。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有一方父母出资为自己的子女购买不动产,同时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视作只对自己子女一方
父母给子女买房子是否属于赠与行为,要看具体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1、父母给子女买房,且该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付款收据等可以作为赠与证明;2、父母给子女买房,仅供子女居住,该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则不
首先,法律上没有假离婚。只要进行了离婚登记,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就已经离婚。 离婚后购买的房子原则上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归谁所有。即使能够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于双方共同的财产,房子依然是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但出资方有权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房屋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