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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士兵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来不及到部队开具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营以下干部申请结婚
流程: 1、先打一份结婚报告;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 3、政审函调;等等。限制: 1、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找对象; 2、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 3、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
非军人与军人离婚的方式: 1、民政局协商离婚,民政局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双方就一切达成共识的情况; 2、去法院诉讼离婚。而选择离婚的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有争议的情况。一方不同意离婚,离婚采取诉讼离婚的形式,即直接向人民法
由于人民军队担负着保家卫国的重任,往往不能像普通家庭那样可以经常过着一家团圆的生活,因此国家对军人的婚姻采取了特殊的保护措施。只有“现役军人”的婚姻算作受保护的军婚,所谓“现役军人”,是指按照我国兵役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管辖。《意见》第11条第1款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非文职军人”,是指文职干部以外的现役军人,即人民
我国法律对军人结婚、离婚都有特殊规定。 1、首先,提前1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2、其次,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
我国的婚姻法律制度对现役军人的婚姻是予以特殊保护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3条的规定,国家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破坏军人婚姻的第三者,可能涉嫌触犯刑法,需要承担刑法规定的破坏军婚罪的刑事责任。军人离婚了,也可以向相关机关举报第三者存在破坏军婚的行为。具体来说,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1、第三者确实侵犯
军人可以离婚,军人的离婚手续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都为现役军人。 (1)一般由当事人所在单位的领导进行调解; (2)若调解无效,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则由政治机关部门出具证明,双方可至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或提出离婚诉讼。 2、
军人出轨,属于违背社会公德、违反军纪行为,军人配偶可以到部队进行投诉,请求部队帮助,查明事实后,确认军人有存在重大过错的行为,可以对其进行处罚。军人出轨后,军嫂可以要求离婚。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对军人特殊的保护条例,因此军人出轨导致影响恶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