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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可以申请公司解散。隐名股东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可以行使股东权利。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下,隐名股东持有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
只要是公司的股东,那么都有权利作出是否解散公司的决定,通常情况下,当公司资不抵债的时候,就可以由股东召开股东大会对公司的解散进行决议。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而使公司消失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公司法有规定股东以下情况下可申请解散公司1.公司经营到期,届满2.公司一直亏损无法抢救
一、公司解散的概念所谓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因发生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停止营业活动,开始处理未了结的事务,并逐步终止其法人资格的行为。它具有以下特征: (1)公司解散的目的和结果是消灭公司
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会因此而解散 一、股东要求解散的公司是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并且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公司。 股东设立公司的目的是使股东获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清算的,但公司合并或分立导致解散的除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依法解散的,自解散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开始清算。
股东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下,单独或共同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股东应当以公
请求公司解散,不一定需要经过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的原因出现时; 2、公司的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 3、因公司要合并,或者是分立需要解散的; 4、被吊
根据相关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具有破产申请权,但公司申请破产应当经过股东同意。而且,只有具备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才有资格申请破产。个体户及承担无限责任的组织均不能申请破产。一般来说,申请破产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破产申请、企业主体资格
股东并不可以直接申请公司破产。公司或者公司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法律并没有赋予公司的股东直接申请公司破产的权利。因此作为公司股东,并不能直接申请公司破产。可以申请公司破产的人只包括以下三类:一,企业自身,也就是债务人可以自己申请破产;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