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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
根据法律规定,受雇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一般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受雇人本身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需要与雇主一起承担连带责任。相关法律可参考:《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
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因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基于雇佣关系和侵权行为分别对雇主和第三人享有赔偿请求权,但如何主张权利要根据第三人责任大小有所区分。如第三人应负全部责任,赔偿权利人只能择一请求第三人或雇主赔偿;如第三人仅需承担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这里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
在雇员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如果雇员的行为导致他人受到损害,雇主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他人损害,则雇主应当与雇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则可以向雇员追偿。
雇员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只是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劳务活动。 即使雇员的行为超出雇主的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也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根据《最高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雇佣关系指的是受雇人向雇佣他的老板提供劳务,雇佣他的老板支付相应的报酬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审判实践中,法官是不管雇佣劳动者的人是否有过错,都应当对
雇员的受伤应当分为工伤和非工伤,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雇员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的,可以前往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的雇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也就是雇主承担以下的赔偿责任:1、工伤假期待遇。被认定为
雇员如果是在工作场所内被外来车辆撞伤,同时,被撞伤的原因又与工作有关,比如保安因履行工作职责被拒绝检查的外来车辆撞伤的,可以视为工伤,具体的赔偿要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同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