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
债务担保人的担保有效期为六个月,且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当然这针对的是债权人、担保人对担保期间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的有效期。对于双方有明确约定的情形,按照约定来处理即可。 【温馨提示】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
如果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了保证期间,则保证时效按约定的期间计算。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的期间不明确的,保证期间就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
债务人不能还借款担保人。1、追偿方式: (1)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诉讼外请求或者提起诉讼均可。 (2)债务人破产的,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申报破产债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不可以。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不偿还的,担保人可以向反担保人主张承担担保责任。这点你可以上华债网看一下。反担保制度是为了担保担保人的追偿权而设置的,只对担保人负责,当债务人与
需要偿还债务的是债务人而不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是需要替其偿还债务的,担保人在还款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不过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
担保人对担保债权的义务如下: 1、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
银行担保合同没有担保期限的限制。而对于贷款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通常情况下,还是要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具体担保规定如下: 1、如果银行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则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六个月结束;
担保人能够起诉债权债务。如果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清偿债务的义务,担保人在承担自己的担保责任之后,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担保人代为偿还的款项。在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应当赋予保证人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果债务人有钱但是拒不偿还债务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