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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72条第三项中明定规定,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适用缓刑,而如果在缓刑期间再犯罪的,就不符合这一项了,当然就不能再适用缓刑了。 附法条: 《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
不能。从缓刑的适用条件上来看,缓刑期内又犯罪的缓刑撤销后不应再适用缓刑。缓刑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证实其不能经受缓刑期间的考验,已经从事实上证明了其再犯罪的危险,如果仍对其适用缓刑,则明显有“纵容犯罪”之嫌,且其所居住的社区群众亦会
缓刑期间重新犯罪,一律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对于主观恶性大、屡教不改的罪犯不能再次缓刑!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
根据您的描述,具体的量刑范围,因现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了解案情,需要会见后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同时还要结合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才能判断。
这要看对打架的处理结果,如果故意伤害构成犯罪,会撤销缓刑,两罪并罚。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当事人的情形属于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
缓刑是一种附条件的不执行。我国刑法中的缓执行制度,是附有一定条件的暂缓执行刑罚或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即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
缓刑的考验期满后,犯罪人再犯罪的,不构成累犯。无论是在考验期内,还是在考验期外,被判缓刑的犯罪人再犯新罪的,都不会构成累犯。因为累犯的成立条件是,行为人后罪发生的时间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以后或者被赦免后的五年内,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
超过三年刑期不能判处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我国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还应符合犯罪情节轻微、没有再犯危险性、具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不会对所居住的社区造成不利影响等条件。除此之外,
缓刑期判多久,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 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 根据规定,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