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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罪判缓刑是可以的,但要符合下列条件: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或者犯罪分子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孕妇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七
介绍卖淫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也能判缓刑,关键是应当符合条件。《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
介绍卖淫罪能否判缓刑,要看是否符合缓刑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 1、引诱、容留、介绍2人次以上实施卖淫活动的; 2、引诱、容留、介绍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卖淫活动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梅毒、艾滋病或者是
根据我国刑法第74条的规定,累犯并不能适用缓刑制度。因此,无论什么情况,已经构成累犯的犯罪分子,都不能申请缓刑。具体来说,这主要是因为缓刑制度适用于犯罪情节较为轻微,同时不具有再犯罪危险的犯罪分子。累犯是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犯罪的行为人,再犯罪
组织卖淫罪可以判缓刑,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判缓刑的前提条件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组织卖淫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如果法院最终对犯罪分子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