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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健康权,包括 〔一〕不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的权利。 〔二〕休息、休假的权利。 〔三〕其他权利:产前检查按出勤对待、劳动时间内给予哺乳时间等。 二是劳动保障权: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不被解雇的权利、不被降低待遇的权利、享受生育保险的
生育权是指公民享有生育子女及获得与此相关的信息和服务的权利。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生育自由 自由而负责地决定生育子女的时间、数量和间隔的权利。自由地决定是否生育的权力。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不生
单位员工能够享受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只能享受一项。一)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生育津贴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计算;同时给予生育生活补助:1、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1500元;
产假: 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
机关事业单位的生育女职工于分娩后的次月开始享受生育津贴,按月(每月25日)领取。这是与企业职工最大的不同处。
受教育者享有以下平等权利: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
职工生育险的使用如下: 1、携带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签发医疗证: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男方交的生育险能享受以下待遇: 1、津贴类生育津贴,男性职工的生育险通常会是10天的带薪休假,个别地区规定男性的带薪休假时间为15天,主要按地区和单位的规定。生育补助金的第二部分,叫做晚婚津贴。这晚婚津贴的金额稍微少一点,就是1个月的当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