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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土地使用权快到期,可以在使用权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但是属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无法续期。土地使用权续期时,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城镇国有土地使用
土地使用40年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如果不办理续期,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土地使用权是一项重要的权利。任何人或者单位都不能够侵犯权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当权利人的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那么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可以要求侵害人承担停止侵权,返还
土地使用证到期之后。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从住宅所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来说,可以自动续期。 如果从出让土地来说,包括续期和收回两种情况: 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话,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的前一年,可以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国家通过出让的方式,使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获得一定期间内利用土地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