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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后诉讼费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诉讼退费是当事人从人民法院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诉讼退费是当事人从人民法院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也就是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超过实际应交纳的部分退给当事人,顾名思义就是多退少补。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
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诉讼退费是当事人从人民法院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也就是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超过实际应交纳的部分退给当事人,顾名思义就是多退少补。
一、退费的概念及几种退费的情况 诉讼退费是当事人从人民法院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也就是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超过实际应交纳的部分退给当事人,顾名思义就是多退少补。实践中退费的几种情况: 1、当事人起诉
诉讼费可以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回,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退还诉讼费,人民法院会在收到当事人的退费申请后进行审批流程,退还诉讼费。诉讼费退回的情形有: 1、当事人申请撤诉的; 2、减半交纳案
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缴纳的诉讼费;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缴纳的诉讼费;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缴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关于退费时间,现行法律没有严格规定。即,撤诉后会退一半的诉讼费。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费胜诉后退费规定,具体如下:1、诉讼费由原告预交,法院判决后,依判决书的判决确定诉讼费用的承担。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在判决生效后,可以到法院财务部门办理退费手续。诉讼费用中案件的受理费,属于当事人应交纳的费用,而诉讼中的其他费用,那么
一般离婚案件按照简易程序审理则要三个月的时间,如果按照普通审理的话,要六个月的时间,同时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要上诉的,二审的时间是三个月。 所以离婚纠纷一般在诉讼过程中需要三个月到六个月的时间。 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如果按照两次诉讼进行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