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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下落不明,原告起诉离婚在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
反诉原告(本诉被告):×××,男/女,××××年××月××日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反诉被告(本诉原告):×××,……。
但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发回重审的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以及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而普通程序原则上可以适用于包括简易民事案件在内的一切民事案件。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可是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法院如何传唤被告才能将离婚缺席判决呢?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可是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法院如何传唤被告才能将离婚缺席判决呢?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4]17号批复:人民法院依据原告起诉时所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当要求原告补充材料。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补充或者依据原告补充的材料仍不能确定被告住址的,人民
一方想要离婚的,随时都可以起诉离婚,只不过法律规定,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当一方被宣告失踪以后,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当判离。
起诉离婚可以异地起诉,但是如果双方采取登记离婚的方式,则只能一起回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异地起诉离婚的具体分析如下: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在离婚案件中,即使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本人也应该出庭,除非是不能准确表达自身意思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离婚意见。因为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的案件,具有密切的人身性
被告不出庭,离婚诉讼也能继续进行下去。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可以申请法院作出缺席判决。虽然法律规定了,离婚诉讼法院必须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时才能继续诉讼程序。但并不意味着,被告可以采取拒绝到庭的方式,来逃避离婚诉讼。因此,在被告拒绝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