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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员自首的认定: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
自首常见的问题有: 一、“双规”期间供述罪行的,能否成立自首。 二、劳动教养期间供述罪行的,能否成立自首。 三、翻供后,能否成立自首。 四、供述同种罪行的,能否成立余罪自首。 五、“形迹可疑”型自首的认定。 六、“犯罪后滞留现场”是否视为自
常见的自首问题如下: 1、双规期间供述罪行的,能否自首; 2、劳动教养期间供述罪行的,能否自首; 3、翻供后,能否成立自首; 4、供述同一罪行的,能否成立余罪自首; 5、形迹可疑型自首的认定; 6、犯罪后滞留现场是否视为自动投案; 7、主动
必须是主动到案,并且要如实供诉自己罪行的,才会被认定为自首。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
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最高法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
单位自首构成要件包括单位自动投案和单位如实供述罪行两个方面。三要件说认为,单位自首构成要件应包含单位自动投案、单位如实供述罪行和单位自愿接受审判三个方面的内容。四要件说则认为,单位自首的构成要件除三要
危险驾驶罪的自首情节的规定,是我国刑法对自首的规定,如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行为等的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
特别自首就指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认定为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有以下两点: 1、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报刑的罪犯;所谓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
体内藏毒的自首分为两种: 1、一般自首,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动投案,即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听候司
危险驾驶罪自首的认定如下: 1、危险驾驶后,主动投案,并且向公安机关交代犯罪事实的,构成自首; 2、犯罪嫌疑人在车多人多路段醉驾或者追逐竞驶,发生交通事故后在现场等待交警处理,这种情况就不应该认定为自首,因为在车多人多路段,一来周围有许多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