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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劳动关系工伤保险不应该双重。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
是的,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方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
一般情况下,工伤赔偿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但也有例外情况: 1、用人单位将自己的经营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用工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承包这些业务的组织和个人招用的员工因工伤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向单位要求工伤赔偿。 2、个人挂靠其他单位进行经营,其
职工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劳动者建立双重劳动关系损害原单位利益,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损害原单位的利益,单位也是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工伤争议的举证责任,若劳动者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劳资双方发生争议以后,将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是否工伤事故要由用人单
双重劳动关系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政策: 1、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以下简称多单位就业职工),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
工伤赔偿由谁来承担,需要依据具体情况确定: 1、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的,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支付; 2、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应的工伤赔偿项目和费用标准进行赔偿; 3、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就赔
劳动关系赔偿责任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种赔偿责任; 1、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包含:因其规章制度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再经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期间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无故扣减或拖欠劳动者工资;拒绝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工伤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